《中國人為什麼迷信公正世界假設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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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聽說心理學中有個公正世界假設,大意就是說人們相信這個世界是公平公正的,好事只發生在好人身上,壞事只發生在壞人身上,如果你不幸遭遇到犯罪(比如說女生遭到了侵犯),那就先從自身找原因吧!
這樣的思想可以作為默認的出發點,但有時遇到障礙也需要重新反思修正,可中國人似乎就是缺少這樣的反思,總是把它作為一種迷信接受下來,不能解釋的也要強行解釋,對此我們可以找到各種不同的版本:
佛學說: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不是不報,時候未到。
俗話說:一個巴掌拍不響,蒼蠅不叮無縫蛋。
魯迅說: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。
薩特說:人的自由是絕對的!懦夫是自己變成的懦夫,英雄是自己變成的英雄。
為什麼連魯迅和薩特都會這麼說呢?相信他們的本意是好的,所謂哀其不幸怒其不爭,希望人們能夠扛起作為個體的責任。可問題是,有一大批人就等着推卸自己的責任,看到你覺悟高要主動承擔,那就乾脆把責任全都推給你吧!特別是當這樣的責任來自於某種權威與不可抗力,比如說是社會現實,他們就會像中世紀燒死「女巫」的信徒一般狂熱起來。
從超我的道德層面來看,中國人崇尚集體主義,用社會集體的尺度來衡量是非。這樣一來,世界自然就是一個大集體,它就是衡量的尺度,因此自然也就是公平公正的了。從本質上來說,這就相當於構造出一個關於社會的迷信觀念,一般人只需要接受上面的神諭就好。特別是對於受害者,一般都屬於弱勢群體,在社會集體中沒有太高地位,所以受點委屈也沒什麼大不了的,有本事你造反啊?
在這樣的教化下,中國人的自我存在感普遍比較低,特別是那些從小背古文的,只適合運行低配置的思想程序。這裏的公正世界假設,無疑就是配置最低的最和諧的思想程序,自然也就最適合於他們的胃口。若是非要加幾個不公平的更新包,也許他們的無意識內存就不夠用了,所以他們一般會本能的維護這樣的公平信念,除非是自身遇到極其強烈的刺激,才有可能打破他們的思想枷鎖,然後又會走向另一個憤青式的極端,認為世界上沒有任何公平可言,人與人之間就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,因為這兩個極端實際上是最省內存的。
即便有足夠的無意識內存,能夠在無意識中承認不公平,中國人在意識層面上也可能拒絕接受。此時,他們就像現代社會的宗教信徒一般,在內心深處已經不像古人那麼虔誠愚昧了,但還是要強迫自己相信有一個上帝存在,這樣可以讓他們更加安心,在現實中也方便站在多數人一邊。若是有受害人批評社會,他們就很可能主動出來打擊:我都已經在強迫自己相信社會公平了,你還有什麼好抱怨的呢?
隨着科學教育的普及,中國人對自然界已經不像以前那麼愚昧了,可對於社會領域,還存在着很多迷霧的地方,似乎還把社會作為神靈一般看待,動不動就要代表社會,因此也就更加迷信這裏的公正世界假設。